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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CC Global全球视野】深入了解世界各国是如何定义加密货币的

作者: BTCC Global 2019-01-28 20:47:19 3116 0

今年124日,英国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一份名为《加密货币资产指南》的长达50页的咨询文件。

 

随着英国推出一个明确监管框架的可能性正在变得越来越大,现在是时候重新评估其他国家的加密货币市场,特别是一些主要国家,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处理加密货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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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加密货币资产指南》回顾:英国如何对待虚拟货币?

 鉴于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这份最新报告的基调,政府似乎倾向于对加密货币采取态度较为中立的做法。

 

文件的主要目标是对加密货币市场的参与者的监管变得更透明。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市场参与者了解他们所选择的数字资产是否在监管范围内,有哪些监管适用于他们的业务,以及这些业务是否需要获得授权。

 

在这份文件中,英国监管机构概述了各种可能的加密资产定义和这些加密货币目前所适用的法律。该机构指出,根据国家监管活动令(RAO)或金融工具指令II中市场监管的“金融工具”,加密货币资产可被视为“特定投资”。该监管机构还提到,这些资产可能受到电子货币法规或支付服务法规的约束。

 

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的咨询文件随后将加密货币分为三类:交易型通证、证券型通证和实用型通证。

 

根据该机构的说法,交易型通证是“没有任何中央权威机构发行或支持的、旨在用作交易手段的通证”。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以比特币(BTC)和莱特币(LTC)为例,说明了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监管机构还补充称此类通证可以用于商品和服务的买卖,而不需要经过银行等传统中介机构。

 

证券型通证则是“与股票、债券或集体投资计划中的单位等传统工具相同或类似”的资产。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补充说,这些通证很可能属于国家监管活动令的权限范围,因此它们在监管机构的“监管范畴中”。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没有提及此类证券型通证的具体例子。被称为实用型通证的加密货币是那些让用户可以访问产品,但不授予与证券型通证相同权利的加密货币,因此这类加密货币不受监管制度的保护,除非它们可以被定义为电子货币。

 

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援引了英国加密资产工作组此前获得的数据,指出英国目前有不超过15家加密货币点对点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加在一起的日交易量约为2亿美元,约占全球加密货币日交易量的1%。此外,英国还有56个项目进行了首次代币发行(ICO),不到全球的5%。这意味着英国国内的加密货币市场规模仍然相对较小。

 

然而,尽管英国加密货币市场并不大,但在去年12月份,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却透露它正在调查18家使用加密货币的公司,而英国税收服务公司则首次针对私人加密货币持有者发布了详细的税收立法。至于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的咨询文件,该机构正要求公众在45日前就该文件发表意见。而该文件的最终版本将于2019年夏天提交。

 

因此,英国可能很快就会加入对加密货币采取明确监管措施的国家行列。

 

u  日本

加密货币的地位:法律所认可的支付方式

 

日本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市场之一。根据日本金融厅(FSA)所收集的数据,日本有大约350万名加密货币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每年的交易金额超过了970亿美元。据报道,这些投资者中大多数是30岁左右的商人。此外来自日本国内的一份报告还表明,日本有14%的年轻男性正在投资加密货币。

 

考虑到日本加密货币市场的巨大规模,日本金融厅针对该市场的行动尤为活跃。而由于其政治立场,相对于其他国家,日本政府对国内加密货币市场的态度可以说非常积极。

 

此外,日本是最早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之一。自20165月起,这种加密货币和其他币种可以作为该国合法接受的支付方式。然而,日本仍没有把加密货币定义为法定货币。20174月,日本的《地方支付服务法》开始生效:该文件确认了加密货币为一种支付形式,并概述了地方对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和ICO的监管措施。

 

据当地媒体在去年12月份报道,日本金融厅决定将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归为“加密货币资产”。政府还曾担心,由于加密货币被称为“虚拟货币”,投资者会误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政府认可的法定货币。

 

u  中国

 加密货币的地位:未被认可,禁止交易

 

中国曾是加密货币市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参与者,全球绝大多数比特币矿工(据估计在2017年,中国的矿工数占全球的50%70%)和比特币交易量都来自中国。然而,自20179月政府对本土交易所和ICO进行严厉打击以来,矿工数和交易量大幅下挫。当然,中国并没有完全放弃加密技术,它反而还成为了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区块链大国。

 

政府表示,中国国内监管机构不承认加密货币是法定货币或零售支付的工具,中国银行系统也不接受任何加密货币。

 

u  美国

 加密货币的地位:不同监管机构的定性和态度不同

 

在美国,国会对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联邦监管机构拥有最高权力,并要求这些机构遵守国会颁布的法律。

 

然而,国会在规范和定义加密货币的问题上一直保持沉默态度。与此同时,不同的监管机构已经着手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但每个监管机构都有自己定义加密货币的方式。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加密货币视为证券。根据有着70年历史的豪伊测试(Howey Test),证券的定义涉及将资金投资于一家共同企业,投资者希望在该企业中获得的利润主要来自他人的努力。尽管如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裁定以太坊(ETH)和比特币不是证券,这意味着这些资产的ICO不会被监管机构重新评估。在全面调查期间,监管机构一直在关闭“未进行注册的证券项目”。

 

控制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表示通证就是大宗商品。同时在他们看来,比特币更像是黄金,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或证券,因为比特币没有政府的支持,也没有和它相捆绑的责任。

 

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认为通证就是货币。他们认为ICO的销售受《银行保密法》下的货币传输法规的约束,因此项目需要在政府进行注册,收集客户信息,并报告任何可疑的金融活动。

 

美国国税局(IRS)则认为加密货币不是货币,而是财产,这意味着当加密货币以盈利的方式出售时,政府将对投资者征收资本利得税。

 

然而,未来美国复杂的监管形势可能会发生变化。去年12月底,两名国会议员提出了一项名为《投资分类法案》的两党法案,该法案旨在防止美国政府对国内加密货币领域的过度监管。该方案进一步在ICO注册和税收政策方面提供了更清晰的说明。

 

u  德国

 加密货币的地位:私人资金

 

在德国,加密货币没有被认为是法定货币,但自2013年以来,财政部已将其认定为“私人资金”。因此,通过交易、挖矿、交易比特币或山寨币所获得的任何利润都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然而根据所得税法案,如果投资者持有这些加密货币资产的时间超过一年的话,那么持有者就可以获得免税资格。

 

加密货币似乎在年轻人中比较流行。根据黑森州和萨克森州消费者中心在去年11月进行的一项调查,在18岁至29岁人中,超过四分之一的人对购买数字资产感兴趣。

 

与此同时,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一直对ICO持有相当强硬的立场,该机构对未经授权的首次代币发行发布了报告,并警告个体投资者“远离此类项目”。此外,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还呼吁对在该领域实施国际监管。

 

u  瑞士

 加密货币的地位:财产

 

瑞士以著名的加密谷(位于楚格)以其对加密货币相关技术的友好态度而闻名。在瑞士,加密货币被认为是资产。根据瑞士联邦委员会在2014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瑞士政府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虚拟货币”,或者更具体地说,是“一种价值的数字形式,这种价值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但在任何地方都不会被当作法定货币所接受。”

 

u  韩国

 加密货币的地位:尚未被定义

 

2017年投资者热潮以来,韩国一直是加密货币行业的领头羊。在20177月,韩国本土的比特币交易市场处理了全球逾14%的比特币交易,该市场是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大加密货币交易市场。但就在不久之前,韩国的加密货币行业就受到了类似中国对ICO全面禁令的打击,该禁令是由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实施的,并于20185月晚些时候解除。与此同时,韩国在金融科技领域也取得了不断进步,并稳步成为国际区块链中心。

 

尽管韩国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许多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但在不久的将来,韩国的监管形式将会逐步明确。就在去年12月底,韩国议员提出了多达六项规范加密货币行业的法案。这些拟议的立法方案旨在为私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并解决“现行法律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和虚拟货币交易的规定”等方面的不足。

 

u  马耳他

 加密货币的地位:数字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存储

 

马耳他有一个著名的名字叫区块链岛,该国由于发展了一个对加密货币非常友好的环境,包括OKexBinanceBitBay在内的几家外国加密货币交易所都在这里开展了自己的业务。

 

20187月,当地议会通过并颁布了三项分布式账本技术法案:《数字创新管理局法案》、《创新技术安排与服务法案》和《虚拟金融资产法案》。

 

马耳他总理办公室负责金融服务、数字经济和创新的副部长Silvio SchembriTwitter上宣布了上述法案的实施。他表示,马耳他成为了“第一个为这一领域提供法律确定性的世界司法管辖区”。

 

根据《虚拟金融资产法案》,加密货币被正式称为虚拟金融资产(Virtual Financial assets,简称为VFA),这可能是为了避免“加密货币”一词可能带来的污名:例如,ICO已被命名为首次虚拟金融资产发行,而加密货币交易所已成为虚拟金融资产交易所。

 

具体来说,虚拟金融资产表示“作为数字交换媒介、记账单位或价值存储媒介而使用的任何形式的数字媒体记录”,但这种资产“不是电子货币、金融工具或虚拟通证”。虚拟通证只允许在“发行该通证的DLT平台”上使用,而相应资金只允许在“该DLT资产发行者的平台上”进行赎回。

 

u  马来西亚

 加密货币的地位:证券

 

从今年115日开始,加密货币在马来西亚被归类为证券,这意味着它们属于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未经监管机构批准而继续运营的加密交易所或ICO可能面临10年监禁和最高240万美元的罚款。

 

然而,这些变化也同时为该国的加密货币领域带来了一线希望:据马来西亚财政部长Lim Guan Eng所说,政府看到了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对提振该国经济的潜力:

 

财政部认为,数字资产及其基础的区块链技术有潜力在新旧行业带来创新。我们相信数字资产可以为企业家和新企业提供另一种融资渠道,以及作为投资者的另一种资产类别方面发挥作用。 

 

u  新加坡

 加密货币的地位: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受监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去年11月份扩大了该国已有的监管体制,将某些加密货币纳入其管辖范围。央行对支付服务提供商实行了强制性许可制度,并要求它们根据其加密货币活动的性质和规模申请三种许可证中的一种。然而,新加坡金管局在此前曾强调,加密货币在新加坡不是法定货币,该机构没有对其进行监管。

 

u  意大利

 加密货币的地位:尚未被监管

 

123日,意大利参议院的一个委员会通过了一项针对区块链行业的修正案,这似乎是意大利的首例此类监管举措,该修正案将使意大利逐步成为区块链导向型国家。参议院网站上公布的文件显示,这项修正案提供了区块链的基础行业术语,如基于分布式分类账技术(DLT)的技术和智能合约的定义。

 

该文件还指出,区块链驱动的数字数据记录将使文件在注册时具有法律有效性。

 

当然,这项法令现在还需要意大利议会的进一步批准。

 

目前,就加密货币而言,该国还没有现成的法规。不过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一直在制定一项旨在对意大利的加密货币使用进行分类的法案。有趣的是,该法令明确规定了“与数字货币使用相关的服务提供商”应如何以及何时向政府报告其相关活动,这意味着该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将更加严格。

 

备注:文章转载自核财经,由BTCC Global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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